| 一、基本工資調整
自2026年1月1日起,最低工資調整為:
月薪:29,500元
時薪:196元
二、育嬰留停制度彈性化
自2026年1月1日起
子女3歲前得申請2年育嬰留職停薪
2年育嬰的其中30日,可以「日」申請,雙親合計可達60天。
申請期間仍可領8成薪資補助(6成津貼及2成補助)
申請條件:育嬰留停仍須在子女未滿3歲前提出,且勞工需在同一雇主任職滿6個月。
企業獎勵:未滿30人小微企業-受僱者1人申請1日育嬰留停,政府提供1000元定額獎勵金
企業排班:規範勞工應於5日前向雇主提出申請(臨時突發可前一日或當日提出)
三、家庭照顧假小時化
2026年1月1日起可改為「小時」申請。
每年最多可請56小時(原為7日),與事假合併計算,總額度為112小時
適用情境:陪同家人就醫、處理學校事務、照顧長輩生活等短時需求。
保障措施:雇主不得因請假扣發全勤獎金、不得影響年度考核或升遷機會
假期性質:家庭照顧假屬於無薪假,但法律保障不受職場不利益待遇。
四、藍領移工退休金提撥新規
2026年4月1日生效
勞動部114年10月14日公告勞動福3字第1140153402A號令釋略以,勞基法第56條第1項規定所定之「每月薪資總額」採計範圍不包括:依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規定,受僱於同一事業單位工作年資未達10年之外國人。基此,自115年4月1日後,雇主所聘僱之依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規定受僱之外國人(下稱藍領移工),在同一事業單位工作年資未達10年者,其工資可不計入「每月薪資總額」範圍,尚得免開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;倘所聘僱藍領移工工作年資達10年以上,應依勞基法第56條規定設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,並依其每月薪資總額2%-15%範圍內,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,專戶存儲。 以上資訊以政府公告為準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