> 106年1月1日起,職業工會、漁會被保險人勞保普通事故保險費率調高0.5%,另投保薪資未達21,009元者,同日起逕行調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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鈺豐人力資源管理顧問有限公司
  2016/11/08 106年1月1日起,職業工會、漁會被保險人勞保普通事故保險費率調高0.5%,另投保薪資未達21,009元者,同日起逕行調整。
 

  1. 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13條第2項規定之費率調整機制,自10611日起,普通事故保險費率調高為10.5%(含就業保險費率1%)。職業工會、漁會被保險人因不適用就業保險,故自10611日起,其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,應按被保險人當月投保薪資9.5%計算。
  2. 另配合基本工資自10611日起調整為21,009元,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同步修正第1級投保薪資為21,009元。職業工會、漁會被保險人投保薪資未達新分級表第1級者,本局自10611日起逕行調整為21,009元。
  3. 106年11日起適用之「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」、「保險費分擔金額表」,請至本局全球資訊網(http://www.bli.gov.tw/default.aspx)首頁之「其他便民服務」專區查閱

 

資料來源網站:http://www.mol.gov.tw/announcement/2101/30231/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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