> 放寬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彈性、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再加碼、產檢假薪資補助等措施將於7月1日上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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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2021/06/07 放寬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彈性、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再加碼、產檢假薪資補助等措施將於7月1日上路。
為建構友善生養環境,行政院於本(110)年5月6日提出「助圓夢、安心生國家跟你一起養」三面向政策,特別指示未涉及修法之相關措施於同年7月1日上路。為推動相關措施,勞動部發布修正「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」、並增訂「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要點」及「產檢假薪資補助要點」。

 

 

勞動部指出,「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」原規定每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以不少於6個月為原則。為鼓勵雙薪家庭父母共同陪伴子女成長,此次修正放寬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彈性,受僱者在子女滿3歲前,如有少於6個月育嬰留職停薪之需求亦可提出申請,但每次仍不得低於30日,且少於6個月的育嬰留職停薪申請以2次為限。同時考量雇主人力調配需求,另規範受僱者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時,應於10日前以書面向雇主提出。

 

 

勞動部另表示,為提升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勞工的經濟性支持,發布「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要點」,凡是依《就業保險法》相關規定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被保險人,即可享有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,亦即依該津貼所依據之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20%,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合併發給,合計可達80%的薪資替代率。符合資格之被保險人一次申請,即可享有補助,對身為父母的勞工朋友,提供更多的經濟支持。

 

 

勞動部進一步表示,配合預防保健產檢次數將自本年7月1日起從10次調高為14次,針對給予受僱者第6日、第7日有薪產檢假之雇主,將給予薪資補助,勞動部並訂定「產檢假薪資補助要點」,相關申請表單,勞保局將儘速於該局網頁提供。

 

訊息來源:https://www.mol.gov.tw/announcement/2099/49682/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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