健保 配合基本工資自102年4月1日調整,健保投保金額調整注意事項 發佈日期: 102年04月15日 基本工資自102年4月1日起調高為19,047元,自是日起,有固定雇主的受僱者,每月薪資所得不得低於19,047元,依現行「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」,月薪為19,047元者,其健保投保金額應申報為19,200元。健保局相關調整說明如下: 自102年4月1日起,投保單位申報第1類被保險人 (亦即公務人員、公職人員、志願役軍人、私立學校教職員、公、民營事業、機構及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等) 如申報投保金額為19,047元者,健保局將會依現行「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」逕行核定19,200元。現已以18,780元投保之第1類被保險人,將自102年4月1日起,逕予更正投保金額為19,200元,均不再另行通知。 勞保 配合基本工資調整為19,047元,本局自102年4月1日起將原月投保薪資為18,780元且年滿16歲以上受僱於一定雇主全時工作之被保險人投保薪資,逕予調高為19,200元。 基本工資自102年4月1日起調高為19,047元,是日起年滿16歲以上受僱於一定雇主全時工作之被保險人,依現行「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」規定,勞(就)保月投保薪資應適用第2 級金額19,200元,為保障勞(就)保被保險人權益,本局自是日起將原月投保薪資為18,780元且年滿16歲以上受僱於一定雇主全時工作之被保險人(不包括童工、職業訓練機構受訓者、部分工時人員、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被保險人、職業工會及漁會會員被保險人)投保薪資逕予調高為19,200元。投保單位及被保險人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,可至本局全球資訊網首頁「其他便民服務」之「保險費分擔表」查閱。 勞退 基本工資自102年4月1日調高,是日起年滿16歲以上全職勞工勞退月提繳工資申報注意事項 基本工資自102年4月1日起調高為19,047元,自是日起年滿16歲以上勞工,除部分工時人員外,其每月工資不得低於19,047元,依現行「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」月工資總額為19,047元者,勞退月提繳工資應申報為19,200元。 |